本年度有機農業對地補貼受理期限將屆,請農友把握權益及時申請。
(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720 10:57:33)有機農業為大自然永續循環體系中之重要環節,亦為提供安全食物來源之重要生產方式。為鼓勵農友持續經營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,依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規定,農民得於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,就從事有機農業生產之土地,申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有機農業生產補貼。本(111)年度考量疫情影響已將受理申請期限展延至7月31日止,農糧署籲請農友保握期限及時提出申請,以免逾期無法申領而影響自身權益。
持續辦理對地補貼,支持有機農友永續經營
106年起開辦有機及友善耕作對地補貼,並於108年5月30日有機農業促進法正式施行後,續由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持續辦理,針對實際從事有機或友善耕作者,按生產面積每年每公頃可獲得3萬元之維護生態保育獎勵,及轉型期前2至3年每年每公頃3至5萬元不等之有機農業生產補貼,鼓勵農民轉型有機或友善耕作並持續經營。迄111年6月底,通過有機驗證面積12,418公頃;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共46家已通過審認,登錄友善環境耕作面積5,321公頃,合計面積17,739公頃,占國內耕地面積2.24%,在亞太鄰近國家間成績已名列前茅。
農糧署表示,持續支持農友轉營有機及友善耕作,透過有機多元行銷措施帶動有機農業生產。同時也呼籲民眾多多支持購買國產有機或友善耕作農產品,友善愛護我們的家園,共同朝向成為有機國家之目標邁進。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20720493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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